周尊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吉安市吉州区樟山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进行审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新时期关于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相关文件精神,国土空间规划是本地区空间发展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各地不再新编和报批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等空间类规划。按照《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19〕58号)要求:“过渡期内停止新编和审批乡镇总体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批准的规划期至2020年后相关空间规划,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将既有规划成果融入新编制的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中。
由于《樟山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完成编制成果时间处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期间,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市政府目前无法对该规划进行审批。
为保障吉州区樟山镇过渡期内重点建设项目落地,我市在《中心城市过渡期间“土规”和“城规”修改调整的工作方案》(简称“两规”融合)中,已将樟山镇近期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纳入了规划成果,如吉州区清水湾文化旅游项目、中心城区砂场混凝土搅拌区一体化建设项目,樟山现代商贸城项目通过修编樟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吉州区政府编制好区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将《樟山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成果融入新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中。
吉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