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主任,太谢谢你们了!你们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2026年6月24日傍晚,在安福县钱山乡长源村村委会,村民王端宝紧紧握住安福县自然资源局马人民的手,连声道谢。一旁,同组村民孙业福也露出了释然的笑容。两双手紧紧握在一起,一场跨越二十载、历经两代人的林权纠纷,在安福县自然资源局调处工作组的努力下,仅用两天时间便画上了圆满句号。

一纸旧证,牵出二十年纠葛
这场纠纷的源头,要追溯到2002年。彼时,国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同组村民孙业福在王端宝家承包的“十八石”“建安圳下”“本生圳下”三块农田上种植了林木。2006年林改时,孙业福获颁林权证,登记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而彼时王端宝全家在外务工,对此毫不知情。
“回来才发现自家的田成了别人的林地。”王端宝多次与孙业福协商,要求林权证纠错,但始终未果。2026年6月23日,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通过《问政江西》信访平台反映了这一诉求。
闻令而动,两天跑出“加速度”
接到信访件后,安福县自然资源局立即启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业务股室承办的信访应急机制,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确定由分管领导带队,从山调办、信访法规股、不动产登记中心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调处工作组,明确要求“依法依规、从速从实”予以化解。
6月24日上午,工作组兵分两路:一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2006年林改发证档案,一路梳理退耕还林和确权登记相关政策。档案显示,孙业福林权证的申请表中,林地使用权利人、林木使用权利人、林木所有权利
人均登记为孙业福一人。但按照林改政策,退耕还林地的林地使用权人与林木权利人若非同一主体,应当分开填表发证。该证明显不符规定。
证据指向清晰,工作组当天下午便赶赴钱山乡。为确保勘查过程公开透明、认定结果权威可信,工作组邀请了乡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共同参与实地勘查中。经现场指认比对,孙业福持有的林权证与王端宝提供的1998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形成“证据对质”——两证所涉地块位置完全吻合,孙业福的林权证确属错登。

情理法并重,解开双方“心结”
勘查完毕,工作组在长源村村委会组织座谈。工作人员先讲清2002年退耕还林的政策背景和2006年林改发证的具体要求,让双方对各自权利的法律基础有了清晰认识,然后分别听取双方意见。
孙业福坦言:“林权证上的内容、代码都看不懂,发错了就纠错,我没意见。”王端宝也表示:“林木是孙业福造的,归他我没意见,但林地权利得归我。”
工作组顺势提出化解方案:注销原证换发新证,权利人为两人,备注“林地使用权归王端宝,林木使用权和所有权归孙业福”;林权证期限内林木采伐后林地交还王端宝。因该林地已列入国家公益林范围管理,目前国家政策不允许采伐,期限内林地林木保持原状,林木收益归孙业福所有;期限到期后林木收益按3:7分成,王端宝得三成、孙业福得七成。双方欣然接受。
“枫桥经验”的基层实践
这起二十年积案,仅用两天就成功化解,正是安福县自然资源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该局山调办自2019年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各类山林权属纠纷100余件,涉及山林面积1.8万余亩。
从“争地争林”到“握手言和”,变的是昔日纷争化为今日和谐,不变的是基层干部为民解忧的初心与担当。在安福县,新时代“枫桥经验”正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变为现实。(安福县自然资源局 肖建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