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安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我市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工作职能由原林业部门调整至自然资源部门,原林业部门山调机构、人员和编制等随之转隶自然资源部门。自2019年5月开始,各县(市、区)山调办机构、人员和编制等陆续转隶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市本级也在2019年5月任命了市山调办负责人,并从市林业局借调了两名山调专业人员开展了全市范围内涉及跨县(市、区)的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一年多来,全市各级山调机构在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稳定思想、组建队伍、积极开展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先后受理307宗山林权属争议案件,并妥善调处139宗,为吉安经济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山调办 张学优)